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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11-05-02 18: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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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深入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乐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邱志勇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9月至2020年中秋节期间,邱志勇在任乐昌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违规收受高档烟酒等礼品。2022年3月,邱志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仁化县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何旭、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谢增纲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仁化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违规发放值班补贴,何旭作为时任局长、谢增纲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对此分别负有领导责任。2022年5月,何旭、谢增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所长潘英撑“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潘英撑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个人、家属、朋友私家车加油。2022年5月,潘英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曲江区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钟松德违规报销费用、公款旅游等问题。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钟松德在任曲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期间,违规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餐费在下属单位报销,违规在下属单位领取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违规借学习考察名义绕道前往风景区游玩并用公款报销住宿费和交通费,违规使用其他单位执法车辆办理个人事务。2022年4月,钟松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具体情形虽有不同,但相关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都是享乐奢靡突出问题,是顶风违纪的典型,不仅浪费国家资财,更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给政治、经济和社会风气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这些问题的发生充分说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担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一顿饭、一条烟、一张卡往往是违纪到破法的肇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节点为“考点”,坚持风腐同查、一体纠治,一锤接着一锤敲,对节日之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月饼礼券、蟹卡蟹券、名贵特产、高档烟酒茶、红包礼金以及“私车公养”等顽瘴痼疾反复敲打,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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