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浈江区纪委监委对浈江区新韶镇黄金村党支部原书记赖木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赖木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协助开展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国家征拆补偿款;在征拆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赖木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浈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赖木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