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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雄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11-05-02 17:3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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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至4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南雄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属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6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属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工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工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南雄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巡察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工委书记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4大方面整改措施,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21条具体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我工委在市委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认认真真查原因,实实在在抓整改,阶段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完善议事制度。重新完善《中共南雄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工作部署、人事调整、办公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和大额经费调配使用作出规定。二是建立工委成员分工负责制。2019年起,做到会议议题先由分管领导申报、办公室汇总报主要领导确定后,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再提交工委会议研究,避免出现班子其他成员不过问、不知情、不表态的现象。三是强化决定事项落实。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均按要求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对账销号,提升决定的权威性。 

  2.针对议事不规范,会议记录不严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工委按照要求,规范了会议记录,重新调整了会议记录人员,并在7月5日与分管办公室的纪工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按规定、按要求、按程序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负责记录的人员要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记录下来,为会后进一步研究问题。三是强化会议监督,提高会议执行力。对“三重一大”和决策性会议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会后执行力度,确保会议实效。 

  3.针对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调整改由纪工委书记分管扶贫工作,并于7月10日由工委书记与分管扶贫的两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学习掌握好扶贫政策,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做好帮扶工作,以坚决的态度和严格的标准抓好扶贫工作。二是今年新增一户扶贫户,现已申请危房改造,多方筹措资金给予结对贫困户最大支持。2019年,我工委在春节、中秋慰问扶贫户物资1.5万元。二是加大走访工作力度。2019年我委按照市委要求每月走访扶贫户2次,并在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在走访过程中及时查找发现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挂钩贫困户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进行摸底,对年度收入情况进行测算,并对改善人居环境项目进行了详细勘察,在此基础上,坚持一户一册,确保帮扶资金得到合理有效使用。三是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对发现的帮扶资金使用项目不够清晰、资金支出不及时等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4.针对履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职责不够有力,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韶关市和南雄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动2019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实,根据《南雄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要点》,制定《市直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要点》,于8月20日已下发到下辖党组织。对标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以“提升组织力”为主题,重点构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不健全、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加强统筹指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5.针对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开展不深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围绕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巡察整改的问题,主动对照剖析,自觉查摆,从思想根源上进行反思。二是建立民主生活会意见征求制度。做到平时到下辖党组织遍访过程中及时听取和收集基层党务干部意见,会前班子成员走访联系的党组织征求意见;同时,向基层党组织发放征求意见表。涉及工委班子和领导个人的意见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转交领导个人进行整改。三是7月12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各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互提意见及建议。四是在今年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将李嘉、万庆良问题再一次进行查找、整改。 

  6.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不够扎实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改进我工委的学风文风,党员学习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推进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从7月下旬开始工委确定每月的第一周、第三周星期一进行“双周讲堂”每位班子成员轮流进行授课。三是规范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如2019年意识形态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结合年度党建述职,把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突出主要领导责任,明确了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班子成员发言材料,确保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任职程序。今后涉及股级干部任命,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进行,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我们工委已于8月19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选派两位班子成员到模范单位进行学习,在今后的干部选任中加强会议记录,全程留痕做到真实、全面、客观反映会议全过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方面未发挥表率作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整改,工委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按照支部会每月1次,党员大会至少3个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和双周讲堂党日要求开展支部活动。工委科级党员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创新支部活动。鉴于支部党员少、活动开展氛围不浓等问题,我们工委支部联合组织部党支部、下辖党组织新吸收入党的党员及扶贫村荆岗村党支部一起联办主题党日活动。 

  3.针对自身机关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支部因支委工作调动,已于2011-05-02日进行了选举及分工。二是调整好支部委员后,支部召开了会议定于每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五是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我工委党员人数较少,联合其他支部的党员一起联办主题党日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党支部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4.针对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2019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进行问题查摆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明确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要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三是进一步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按“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活动,高标准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 

  5.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体党员学习中组部颁发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党员干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纠正党员干部提前或延迟交纳党费行为。做到应缴尽缴,并做好党费登记管理工作;二是调整组织委员后党费收缴重新按工资基数进行核算,并按季度交纳党费。 

  6.对抓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党员教育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关于印发〈南雄市党员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雄组通〔2019〕16号)文件精神,制定《市直机关党员评星定级实施方案(试行)》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为主要抓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不断加强基层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要求基层党员端正态度、纯洁思想,积极参加党的各项组织活动,全面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市直属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我工委认真落实《市直属机关领导班子遍访制度》,明确工委班子成员每年对挂点联系单位党组织遍访不少于1次,确保指导工作紧贴各类型单位实际情况。每周五将遍访表上报到办公室汇总,至今,工委领导走访基层人均6次。二是加强基层信息收集,定期汇总支部建设信息,指导按期开展支部换届,先后完成48个支部换届工作。 

  2.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召开工委会议重新调整班子的分工。会后,一把手对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就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对工委公文起草、校对、印发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及时对存在纰漏的文件进行了撤回销毁和更正。 

  3.针对检查考核下属党组织流于形式的问题,市委组织部的党建考核工作方案已于8月2日下发,经与组织部请示,党建工作量化考核以组织部牵头考核督导,我工委在日常对下辖党组织进行指导、引导。另我工委已制定了遍访制度,班子成员对挂点联系党组织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的遍访。 

  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12日工委书记与出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加强学习,提高财务管理业务水平,规范财务相关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雄财[2016]32号)的有关规定,规范和完备相关手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针对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委在收到情况反馈后就安排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严格按会计要求设置了会计科目,建立完善收入支出明细账户。7月2日,由工委书记与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和出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提高财务管理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核。 

  6.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我工委收到情况反馈后,重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雄办发电[2014]67号)的有关规定,规范和完备相关手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并于7月2日,由工委书记与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和出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程序。明确今后无接待函的接待一律不得报销。三是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核报批。 

  7.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7月2日,一是由工委书记与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和出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提高财务管理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核。二是严格报销制度。今后任何培训都必需有上级通知,报名表等整套完善手续做为报销凭证,需经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及分管领导的审批把关。 

  (四)“两个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思想教育。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并做到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工委班子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传导到每一位党员。2019年7月以来,工委支部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4次。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今后工委委员会每半年专题研究工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根据需要随时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有关问题。三是强化对照检查。结合召开市直工委201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岗位班子成员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主动揽责,深刻检讨,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触及了思想和灵魂,使民主生活会开成了巡察整改分析会。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工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工委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邮政编码:5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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