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零容忍” 深挖严查背后“保护伞”

发表日期:2011-05-02 17:08:00 来源:
字体: 打印此页
分享到:

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翁源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在开展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的基础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行为、深挖严查 “保护伞”问题。目前,共摸排问题线索17条,立案11宗、办结9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同时责令4个涉黑涉恶的村小组长辞职。

与此同时,翁源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大力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机关的联动协作,及时互通信息、数据共享,促进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县委巡察机构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内容,组成2个督导组对全县七镇一场进行了4轮督导,对在惩治涉黑涉恶工作中被动的3个镇场纪委书记由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在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基础上,翁源县通过“正风速递”微信公众号、农村气象预报平台、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卡等方式多渠道、多方面宣传惩治涉黑涉恶工作,全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惩治涉黑涉恶工作中来。1-8月,微信公众号点击量1680人次、印发宣传海报300多张、悬挂横幅1275幅、标语7929条、出版专栏270块、发放宣传单张75000份。

下一步,翁源县继续大力宣传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思想氛围;继续加强线索摸排力度,把惩治涉黑涉恶和惩贪治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继续加强督导考核,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保护伞”工作。(翁源县纪委监委  曾淑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韶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