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四个加强”全面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

发表日期:2011-05-02 17:06:00 来源:
字体: 打印此页
分享到:

为进一步做好惩治涉黑涉恶工作,巩固前一阶段工程成效,翁源县纪委监委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战略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四个加强”全面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大力宣传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宣传翁源县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全力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把握节奏,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稳步推进。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上下通畅、左右互联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增强工作实效。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并作出整改,建立问责机制常态化、督导机制责任化,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予以推进、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线索摸排力度,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扎实开展农村基层正风反腐线索排查工作,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深挖严查背后“保护伞”,坚决担负起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翁源县纪委监委 曾淑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韶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