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人夸颜色好 只留清气满乾坤——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发表日期:2011-05-04 09: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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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我们必须保持政治定力,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下去。”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反腐必胜的决心和自信,极大地提振了群众对中央反腐败的信心。  

  市委书记莫高义在全市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上指出,要坚定不移正风反腐,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三类人”、重点领域和基层“微腐败”;建立健全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增强管党治党合力;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韶关市纪委连续通报了多起案例。既有基层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又有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被查处典型问题,还有市管干部受到党纪重处分的通报。高节奏、强力度的背后,是韶关市纪委多年来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的缩影。


图为市纪委组织在翁源县召开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现场会

  动真格获群众点赞

  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层层压实责任,韶关市打造“廉洁韶关”之路从未停歇。党的十九大以来,市纪委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持续铁腕管党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韶关市委就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市及县(市、区)党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不定期地专题约谈各县(市、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同时,市纪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定期盘点、通报各地各单位党的问责工作情况,加强政策指导,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动真格、真问责,对缺乏担当精神、管党治党不力、问题长期累积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上追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坚决问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法宝。  

  据统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以来,韶关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8起,涉及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2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次,“两个责任”层层压实。今年以来,韶关全市问责4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1名县处级干部被查处。  

  正因为“零容忍”的决心,我市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中敢于亮剑,在全市发出了“动真格”的强烈信号,赢来群众点赞。

  高压反腐成绩闪亮

  党的十九大报告号召全党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深入推进这场输不起的斗争指明了方向。而韶关,在反腐败工作上的力度有目共睹。  

  党的十八大以来,韶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处级、科级党员干部896人。今年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1511件、立案803件、结案718件。数字的背后,是韶关市纪委工作人员高度的党性政治意识,辛勤的付出和出色的业务能力。  

  去年10月,一封反映市土地储备中心存在党员干部办事不公的举报信,引起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高度关注。“群众的事无小事。”市纪委迅速深入调查。最终,该中心副主任张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过处分,并调离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岗位。案件查办后,该中心完善制度、优化流程,还出台了很多便民举措,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今年3月22日,韶关市纪委通报新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县总工会主席李某某严重违纪。李某某此前担任过县委常委,获取信息灵通,反审查能力强。回想当初的调查核实经历,韶关市纪委负责办案的工作人员依然“捏了一把汗”。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坚决的态度重拳反腐,保持高压态势,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正是韶关亮出的利剑和杀手锏。

  “组合拳”激活一江春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郑重宣示,“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对一个地方来讲,政治生态非常关键。好的政治生态会带来一个地方好的风气,也会带来一个地方好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氛围。  

  在开展工作中,我市始终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落实“两个尊重”“三个区分”,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保护好真正干净干事的干部。  

  2016年7月,韶关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的通知》,建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落实澄清关怀机制、完善诽谤诬告行为查处机制,严格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的界限,着力构建起一道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防护墙”。  

  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9月,共为276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为敢于担当者担当的同时,韶关也对消极懈怠不作为、借担当之名行谋取私利之实乱作为等问责,出台了《韶关市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意见》,明确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畏首畏尾、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故意刁难、滥用职权”“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7类27种情形问责,一批出现相关情形的干部被问责追责。  

  今年1至9月,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66个,处理84人。同时,开通网上监督举报直通车,拓宽监督渠道,并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交叉暗访、异地检查和联合检查力度。  

  暴风骤雨般的节奏,揪出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我市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预防和惩治基层“微腐败”,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扶贫领域线索306条,已立案75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韶关一手抓正向激励,一手抓纪律约束,打出鼓励干部干事、严惩为官不为的“组合拳”,激活了一江春水,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我们也深信,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全市上下将迎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一定会为韶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振兴发展的路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来源:韶关日报  记者 曹智辉 通讯员 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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