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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乐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粤北绿色发展 先行地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乐昌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2011-05-02 09:1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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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记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乐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粤北绿色发展

先行地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乐昌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1-05-02日)

邹有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乐昌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韶关市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十二届韶关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乐昌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沈河民同志作了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钟曦同志传达了十二届韶关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举国同庆、继往开来的一年。市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韶关市纪委和乐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协助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思想引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带头学、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推动成果转化。健全完善常委会(扩大)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韶关市纪委最新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工作落实。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39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导班子累计开展7次28个专题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组织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开展23次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查摆委领导班子24条问题,梳理27条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查摆137条问题,深入推动落实整改。围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开展8个专题调研,形成解决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的共识和思路举措。结合警示教育,委主要领导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讲党课2次,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讲党课18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使其成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做实监督职责,主动担当“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

精准有力推进政治监督。坚持在做细做实监督职责上下功夫,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认真开展整治“高档酒特殊定制版”“天价烟”问题工作。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高度重视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监督检查。对全市19个镇(街道、办事处)和58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2轮全覆盖综合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反馈,并责令相关单位建立问题台账,逐条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党中央、省委、韶关市委和乐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对“七个有之”问题的查处,对省、韶纪委和乐昌市委移交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把“三个决不允许”要求落到实处。协助市委扎实做好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完成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的整改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件,处分6人。

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点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组织全市69个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书面述责述廉,选取长来镇、市民政局等5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推动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向镇级党委、纪委述责述廉,坚决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分类制定镇街党(工)委、机关党(工)委、市直单位三类20至30个考核指标的责任考核细则,明确“逆向”扣分和“一票否决”,开展对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全覆盖考核检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铁腕正风肃纪,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教育医疗、行政审批、征地拆迁、矿产河砂开采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惩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健全领导包案、协同办案等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打伞破网”。

(四)狠刹“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开展工作纪律和办公场所专项检查,严肃会风会纪,推动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政治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坚决查纠农村饮用水安全等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认真落实政治监督要求,不断强化市委主体责任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常态化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带头研究工作、破解难题、推动落实,着力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全年共组织5轮巡察,完成对26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对105个村级党组织的延伸巡察和对全市39个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回头看”,常规巡察和村级巡察覆盖率分别达到62.33%、80.47%,圆满完成年度巡察工作任务。

把握政治巡察重点。紧密联系被巡察党组织实际,围绕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巡察,5轮巡察共指出问题888个,移交问题线索18条,推动立案查处9人,采取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问责229人。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优化巡察反馈方式,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制度132项。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强化整改监督,组织开展3轮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得到有效落实。

(六)强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对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开展谈话提醒2470次(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29次),发出函询通知书2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9份,监察建议书3份。组织82名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对26名新任(转任)的一把手发送提醒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14人次、同比增长25.6%,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64.6%同比增长12.2%。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9件次,同比下降9.5%。处置问题线索329件,同比增长53.7%。立案122件,同比增长5.2%处分110人。查处乡科级干部17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

坚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坚持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落实到各环节。组织开展全覆盖专项安全检查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7个。严格把握“走读式”谈话流程管控,确保做到审查调查安全事故零发生,审查调查人员零违纪。推动新办案点规范化建设,完成建筑面积1850平方米新办案点的修缮和改造工作并投入使用。

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协助市委举办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以案促改,对易发多发和重大违纪案件的单位和行业进行重点剖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推动相关单位和行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纪律教育,举办全市党纪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党员干部参加3次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0000册和《漫画释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漫画》10000册。强化党风廉政宣传,在韶关市级以上媒体发表通讯稿件272篇,其中国家级媒体2篇,省级媒体发表60篇。

(七)优化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严格执行双重领导体制,完善“两为主一报告”等工作机制。优化内设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有关规定。协助市委制定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根据实际分类施策推进全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不断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权力的制约监督。严格遵循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市监委向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无一退查。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无缝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制衡,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八)提高履职能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党员评星定级、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有效增强党建工作力量,切实把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

全面推进全员培训。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编印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讲义汇编,观看省纪委第一、二期青年干部论坛录像。创新实行每周二晚“学习讲坛”制度,灵活采取集中学习、专题授课、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提升党员干部综合能力,全年共举办23期。坚持突出一线、突出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对品行兼优、能力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使用,选优配齐配强5名镇级纪委书记。

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韶关市纪委监委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制定实施11个方面44条措施并推动整改。严格执行省纪委“九条禁令”,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2019年,对1名违反组织纪律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诫勉处理,免去纪委书记职务;1名镇级纪工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队伍。

全面激发干部活力。组建队伍参加乐昌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竞赛获得第一名,代表乐昌参加韶关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组建篮球队参加乐昌市篮球联赛获得亚军;2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获得乐昌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演讲比赛第一名及乐昌市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

一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扎实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全市人民的期待以及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还有差距。一是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敏感岗位腐败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二是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少数干部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在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方面仍有不平衡不协调情况存在,镇村监督职能和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四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五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足,对纪法规定理解不透彻、尺度适用不精准,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韶关市纪委和乐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乐昌坚决贯彻落实韶关市委决策部署、打造粤北绿色发展先行地提供了坚强保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坚定的信仰者、忠实的实践者。必须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乐昌落地见效。必须把讲政治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审慎稳妥地把握重大、敏感案件的查处节奏、发布时机和处置方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做到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谋划和推进工作的基本尺度。真正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以实际行动践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必须坚持打牢做实监督第一责任,做到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宪法、监察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必须做实做细监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既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又要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有效贯通,凝聚监督合力。必须强化日常监督,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抓早抓小,形成常态。必须不断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增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有效性,做到科学、严密、高效,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国家监察全覆盖。

(四)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三不”,做到精准聚焦、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针和基本原则。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治标与治本、重点与一般、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坚定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信念,该啃的骨头坚决去啃、该攻的难关坚决去攻,用最坚强的意志同党内和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作最坚决的斗争;必须注重打通“三不”之间的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提升各项工作效果。

(五)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知责奋进,一以贯之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道德修炼,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必须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革命,以揽镜自照的思想自觉勇于反思警醒、检视问题,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乐昌坚定不移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奋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之年。做好2020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韶关市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十二届韶关市纪委五次全会,以及乐昌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乐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粤北绿色发展先行地提供坚强保障。

(一)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建立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委“1 1 9”工作部署、韶关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和乐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使“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同时,紧紧围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和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疫情防控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及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监督保障。

(二)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化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总结经验成果,完善机制制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情况的监督,持续跟进农村饮用水安全、贫困户危房改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深入整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完善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协调办案机制。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

(三)提升治理效能,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和市直纪(工)委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督促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提升镇村监督质效。加强与垂直管理单位和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沟通和业务协作。会同组织部门研究选优配强重要敏感单位纪委书记。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抓实监督首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积极开展委托党组织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严格落实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充分运用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督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带好绝大多数。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对党内法规学习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有效的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坚持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和经常性工作,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上级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严查享乐、奢靡问题,专项整治大吃大喝歪风,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商务接待等制度规定;督促健全开会发文、调查研究、督查检查考核机制,查纠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用好各种监督举报平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暗访督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细落小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为推动乐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六)强化政治定位,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落实中央“三个聚焦”的新要求,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全覆盖。市委巡察机构年内完成对29个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和对42个村级党组织的延伸巡察。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将督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促进纪检、组织、巡察三方联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坚持按比例检查每轮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巡察工作机制,主动配合上级巡察机构对我市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全面完成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七)聚焦重点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高效协作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用好办案协作区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争取消灭“零立案”,不断提升办案工作质效。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警示教育,做好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举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协助党委办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执纪执法安全。健全和完善清风楼软硬件建设,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场所。

(八)提高斗争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带头学、严格管、扎实干。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拓展学习形式,提升学习质量。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层分类健全组织职能,把党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作用工作力度,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讲究斗争方法,务求斗争实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追求卓越。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有效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乐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粤北绿色发展先行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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