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雄市纪委监委对南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导员王起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起良违规经商;利用职责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王起良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起良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雄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