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韶关市曲江区纪委对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一级科员张铭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用、骗领伪造居民身份证;并使用该身份证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后,多次因私出国(境)均未按规定向单位报备。此前,张铭持普通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在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多次因私出国(境)未按规定向单位报备,于2019年5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铭法纪意识淡薄,在其受党纪处分期间,使用骗领伪造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多次因私出国(境),应予以从重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韶关市曲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