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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11-05-04 08: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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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上旬至5月中旬,韶关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曲江区土地征收领域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2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区委作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同时明确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了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带头坚决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发挥“头雁效应”,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本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全区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整改具体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各司其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

(三)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印发了《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四大方面14大项29小项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整改期限,建立了工作台账,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每周梳理汇总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分期分步实施,尽早整改到位。

(四)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统一,修订完善了《曲江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韶关市曲江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暂行标准》等多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约束,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曲江区委、区政府推动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列入各镇、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及行政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扎实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如区自然资源局、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均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重要论述精神;部分单位加强对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等内容。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韶关市2022年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培训会议;各镇组织镇、村干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定期邀请上级部门业务骨干开展土地管理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土地管理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干部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意识。

2.针对“曲江区委、区政府推进落实《中共韶关市委关于深化改革攻坚加强规范治理的实施意见》做得不够迅速”问题。一是召开粤江发电公司“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会议,区自然资源局收到相关企业林地调整材料后将“误标地块”的标示予以调整。二是“双变”规划设计已通过评审会,4个项目有关建设单位参照《关于明确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办证模式的通知》做法,加快完善报建手续。

(二)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3.针对“未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土地征拆”问题。一是区土地储备中心2014-2019年资料已归档,计划2023年6月底前邀请第三方公司对2011-0522年的资料进行归档。二是印发了《曲江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规范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三是专项巡察后,我区新增加土地征收项目14个,均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并对征收过程资料进行归档,征收工作全程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四是严格督促各镇执行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各镇土地和房屋征拆工作档案进一步规范。

4.针对“未按规章制度设置职能机构”问题。2011-05-04日,区委编办印发《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储备中心管理部门的通知》,将区政府直属的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区财政局管理的区土地储备中心调整为曲江区自然资源局管理。

(三)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

5.针对“对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一是山子背安置点已完成103套安置房分配工作,剩余未安置户待需安置户型建成后安置。二是城南安置点安置完成进度88.8%,剩余房源已制定分配方案,待与安置户协商后安置。三是曲江新城G地块安置点的安置方案正在优化,待安置房建成后将拟定分配方案进行安置;曲江新城F地块已调整作其它使用,剩余安置户将通过调整至其他安置点或通过政府回购安置房的方式进行安置。截至2022年12月,曲江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涉及需安置房屋3690套,已经分配安置768套,未分配2922套。通用厂地块安置房项目正在建设当中,预计2024年6月完工,可以提供安置房238套。

6.针对“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进度不够理想”问题。一是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进行有关土地出让事宜,韶关市嘉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中旬竞得50亩地块,并承诺将竞得的50亩土地与原疑似闲置土地同步启动建设。二是针对韶关市明白洗涤有限公司闲置地块,目前该公司已经签订收地协议,区自然资源局已暂存企业不动产权证原件,下一步将按程序完成收地。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在委托第三方进行收储评估工作。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曲江区闲置低效土地处置专项工作详细方案》。截至2022年12月底,2022年已完成处置曲江经济开发区低效用地4宗,合计面积144.5亩。四是关于韶钢公司地块闲置土地处置方面,区政府与韶钢公司就地块收回框架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待韶钢公司将框架协议逐级上报批复后,我区立即启动收回程序,完成地块闲置处置。预计2023年可完成闲置用地处置303亩。

(四)征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够到位,服务群众有“温差”问题

7.针对“个别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存在,群众信访多”问题。我区已垫付亿华公司部分过渡性租金。

8.针对“个别矛盾纠纷长期未化解”问题。一是巡察反馈的华某与谢某矛盾纠纷问题,该问题已上升为民事纠纷案件,市中院及省高院均已作出判决。二是2022年8月以来,以各村小组张贴征地预公告及土地现状调查为契机,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先后8次到部分镇、村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对小坑镇公路改建项目征地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多次到现场耐心细致做工作,顺利化解矛盾,取得较好的成效。三是各镇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或调整征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纠纷,将矛盾化解在镇域范围内。如沙溪镇制定了《沙溪镇土地房屋征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对土地征拆工作矛盾纠纷的摸排与化解。

(五)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和调整缺乏系统性问题

9.针对“ 2013年至2021年曲江区共制定31个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文件,补偿标准的制定缺乏系统思维且随意变更”问题。一是为规范补偿标准,曲江区2021年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标准》,此补偿标准对未列入补偿范围的坟地补偿标准作了补充,同时要求所有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均通过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二是民福园等3个有关项目已完成征地,所签订协议均已归档。三是马坝镇、沙溪镇严格执行曲江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标准,并组织各项目征拆工作组认真学习。如确实有需要另行制定补偿标准的情况,需经镇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六)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缺乏规范性问题

10.针对“未严格执行补偿标准,违规赔偿情况时有发生”问题。一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市业务培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征收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及水平。二是马坝镇组织各征拆项目工作组学习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流程。对征拆地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加强巡查,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三是大塘镇核对补偿内容及标准,与有关村民重新签订土地征收合同。制定了《大塘镇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合法性认定与补偿协议审核。四是白土镇要求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需附上青苗及附着物的照片,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规范征地流程。五是小坑镇开展自查,重新审核征地资料,未发现超标准补偿项目。

(七)征拆工作作风缺乏严谨性问题

11.针对“征拆协议签订不合规问题频出”问题。一是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对送审协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协议内容及程序完善、补偿标准合规。严格按照土地征拆法定程序完成征地1801亩,按照征地项目红线对装备园二期、三期及矮石路片区“三旧”改造等项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了复核。二是马坝镇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征拆法定程序相关知识培训,同时加强对征拆协议的审查,确保征拆协议合规。三是大塘镇各征地组废止已签订的个人土地协议,根据集体款项引导、协助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制定分配方案;按征地工作要求公示后,根据分配方案将土地征收款拨付给村民及村小组。废止的协议已全部由镇统一收回,更正后的协议已送至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镇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规范征地程序,落实现场丈量调查登记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镇政府工作人员、拟被征地村委干部、清点丈量登记人员等,《征地丈量记录统计表》由参与调查成员以及被征收对象签订确认等要求。及时召开征地工作会议,要求各项目征地组规范征地程序,并对与个人签订土地协议问题,进行深入自查。四是樟市镇已对征地实施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土地征拆法定程序进行征地工作,按照征地项目红线复核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做好征地社会风险评估和征拆补偿安置方案,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列明征地补偿标准,依照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五是因新建松山学院项目被中途叫停,导致部分协议未能完善。现严格按照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要求,规范征地协议的签订,按程序报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审核后实施。六是加强镇、村征地实施工作小组人员培训,持续提升征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土地征拆法定程序进行征地工作,做好征地社会风险评估和征拆补偿安置方案,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列明征地补偿标准,依照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助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2.针对“工作不够严谨细致、工作批示不够及时”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文件办理程序,把好文件质量关,确保不多发、漏发、错发。二是印发了《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公文流转效率的通知》,建立完善文件报送跟踪机制。

13.针对“在工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问题。一是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收储方案与有关人员签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二是今后开展收储工作将严格按照国有土地征收程序进行收储,严格执行政策标准。

(八)被征地人合法权益缺乏保障性问题

14.针对“ 曲江区政府未能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补偿款,被征收人‘最后一公里’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问题。一是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补偿暂行标准的通知》《韶关市曲江区进一步做好曲江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方案》,切实保障被征收人“最后一公里”合法权益。二是2022年11月底,集体土地征收项目个人养老社保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三是根据区级财政实际情况分期支付补偿款,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九)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缺乏主动性问题

15.针对“部分储备土地长期被非法侵占”问题。一是6宗被非法侵占的政府储备土地已按程序处理完毕,现已无侵占现象。二是区土地储备中心建立土地巡护台账,并依照巡查情况滚动更新。三是核对目前储备土地情况,对出现侵占现象的土地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管护,有效防止国有土地被侵占,严格依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区土地进行管护。

16.针对“未依法依规测绘无证建(构)筑物面积”问题。一是制定了曲江区土地收储流程,2022年以来,严格依照流程进行土地收储,收储地块均按流程依法依规进行测绘。二是今后由区土地储备中心班子成员讨论后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地块进行测绘,并与权属人对接核定无误后形成测绘报告。

17.针对“违法用地状态持续存在”问题。西藏天博com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地块问题的整治力度,白土镇已责令相关企业停工停产,下一步将通过专项行动对临时板房等构筑物进行拆除。二是对白土丰泽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处罚,并由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管理局、白土镇政府配合的工作组对供地方式和建(构)筑物处置方式进行研究处理。三是搭建并启用“两违”智慧监管科技平台,最大限度对违法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加强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截至2022年12月,系统智能比对推送报告单共14287宗,按照工作方案推送至各镇进行核查,全区分派率达93%,核查率为87.8%,已办结宗数率达81.8%。通过该系统核查,已排查发现涉及耕地图斑1624宗,其中属违法未整改28宗,已整改6宗。五是结合卫片执法巡查,在及时监管上,系统监测图斑与国家卫片执法关联图斑共652宗,其中未发生实质变化未生成报到单104宗;未填报91宗;报非违法444宗;报违法13宗(已整改2宗,未整改11宗),有效降低了新增违法用地面积。

(十)落实企业纾困帮扶措施不够坚决问题

18.针对“收取企业履约保证金”问题。一是退还相关履约保证金。二是加强土地收储和出让管理,进一步严格遵守土地收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今后不再收取企业履约保证金。

19.针对“无充分依据收取企业土地诚意金”问题。一是已将大部分预付土地款归还或转为土地成交价款。二是正在按程序退还未成交的土地诚意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退还。三是规范资金收取与拨付,严格遵守土地收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今后不再收取土地诚意金。

(十一)土地评估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问题

20.针对“如区土地储备中心采用线下直接指定评估机构,后在采购系统选择‘定点议价’模式,由已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线上报价,完成评估机构的选取流程”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采取“议价”模式,从采购库中选取第三方评估公司,并由专人陪同评估公司去现场进行前期评估勘察。

(十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21.针对“土地储备零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同级国库”问题。一是曲江区自2018年开始出租国有土地,根据签订的租赁协议,区土地储备中心11宗土地应收未收的土地租金目前正在催缴后续租金,待催缴完毕后,将相关租金缴交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二是土地征拆资金专户利息已上缴国库,已办理零余额账户用于征拆资金的收付,将不再产生利息结存。三是自2018年开始土地租赁工作,区土地储备中心将持续跟进土地租赁事项,做好租赁台账记录。四是严格根据租赁协议收取租金,加强租金管理,土地租金及专户利息按时按规定缴入国库。根据《韶关市曲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租金均由承租人直接缴入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账户。 

22.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相关税费”问题。一是已补缴2016年前土地耕地占用税滞纳金及印花税滞纳金。二是2016年后,耕地占用税缴交改革,由区土地储备中心为主体进行申报,区土地储备中心均以土地报批批次批文为准缴纳土地耕地占用税。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和土地管理,按时按规定缴纳相关土地税费,严格按照报批批次进行土地耕地占用税的缴纳,避免产生耕地占用税的滞纳金。

23.针对“未对征拆余料进行处置”问题。一是起草制定《曲江区征拆余料处置办法》,按程序通过后实施。二是由征拆单位对土地房屋及附着物征拆项目和征拆相关余料进行管理,待项目完工后,交由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对征拆余料进行评估及对外公开拍卖处置,拍卖所得款缴入国库。

(十三)使用征地工作经费不够合规问题

24.针对“工作经费的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起草制定《曲江区征拆建设项目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程序通过后实施。二是项目工作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各镇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征拆建设项目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征拆工作经费的使用等工作,及时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工作经费报销流程,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办法进行工作经费支出,要求财务部门严格把关报销凭证。

25.针对“混用征地工作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未实行专款专用”问题。一是起草制定《曲江区征拆建设项目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程序通过后实施。二是为加快推进征拆项目的完成,马坝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由镇政府科学统筹用于项目征拆工作和政府的办公日用品、办公设备购置、场所维修维护、社会维稳等日常办公开支以确保项目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各镇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印发规范征地工作经费使用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区土地储备中心严肃财经纪律,不得随意调配资金。

(十四)执行财经工作纪律不够严格问题

26.针对“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问题。一是确保专款专用,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区土地储备中心严肃财经纪律,不得随意调配资金。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韶关市 2022 年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培训会议,深入学习《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新规对征收工作的新要求,提升征收工作队伍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27.针对“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收入与支出两条线管理。二是已将拆借资金上缴财政专户,区财政局将会按程序将资金上缴国库。

28.针对“征收补偿费用未实行专户存储”问题。一是通过区财政局审批开通专户,实行征收补偿费用专户管理。二是征收补偿费用及过渡性租金将使用专户存储支付,实行征收补偿费用专户管理,严格按财经制度执行。

29.针对“曲江区对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认识还不够,对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宣传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在日常土地巡查监管上,搭建起“两违”智慧监管平台,利用监管平台开展日常的巡查监测工作,及时将监管数据推送至各镇进行核查,对违法用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二是推进日常巡查和加强国土卫片执法工作,国土卫片监测发现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由2021年的294.96亩降至2022年上半年的37.13亩。截至2022年10月,我区也无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三是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历史存量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正推进历史存量违法用地、设施农用地及2021年未整改违法用地进行攻坚整治。截至2022年12月,共完成整改102宗,累计整改面积322.85亩。四是制定了《曲江区2022年度撂荒地复耕复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将市下达我区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各镇。2022年11月,我区已完成2022年复耕复种任务。五是加强耕地“非粮化”整改力度,56宗耕地“非粮化”整改完成25宗,完成整改率为61.88%,有效遏制耕地流出,促进耕地保护落实到位。六是加大垦造水田、补充耕地后期管护投入,通过申请地方专债等形式保障经费支出,确保项目稳步推进。七是区财政局于每年6月30日前落实管护经费,确保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强化督导落实,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助推提升各项工作的动力,着力推动全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一是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作为“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系统学、深入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曲江加快发展,奋力打造韶关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

(二)持续深入整改,构建长效机制。一是紧盯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要求,严格对账销号,绝不允许在整改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二是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堵塞漏洞。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运用好巡察成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宗旨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法底线意识、红线意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进全区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落实与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真正把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助推提升各项工作的动力,着力推动全区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011-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邮政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东汝乡6号。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党组  

                            2011-05-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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