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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11-05-02 17:2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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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和县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现将近期查处的“为官不为”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始兴县国土资源局罗坝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何树林、原协管员李步城随意审批集体土地使用证问题。2013年3月,何树林、李步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审批他人提交的建房资料过程中,未按工作规程到实地勘验、核查,随意审批,致使他人骗取得到一块面积为104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目前该证已被注销)。2018年3月,何树林、李步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既要贯彻“三个区分”的要求,保护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又要坚决整治为官不为。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对照岗位职责主动查找不足、改进作风,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抓落实、强问责,营造敢担当善作为干事创业氛围”活动的行动方案>的通知》(始党廉办发〔2018〕4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9月底前要建立排查问题线索台账,逐条抓好整改落实。10月份县纪委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仍然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严重失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的基础上,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用政策激励敢作为,为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始兴贡献,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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