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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四项举措磨砺巡察“利剑” 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发表日期:2011-05-03 16:09: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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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县域巡察范围小、熟人多、顾虑大等问题,翁源县采取建强队伍、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和严格考评四个方面下功夫,从严磨砺巡察“利剑”,最大限度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解决不想查不敢查问题,做到剑锋所向、几无虚发。截至目前,在前五轮巡察中,共发现各类问题213个,线索183条,推动立案查处18人,诫勉处理5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5人,较好地彰显了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

一是建强队伍。坚持党建引领,每轮巡察均由县委巡察办向县直机关工委提出申请,在巡察组上建立临时党支部,由巡察组正副组长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丶副书记,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党规、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巡察干部政治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二是严明纪律。按照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要求,每轮巡察启动前巡察干部填写回避申请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巡察组进驻单位,最大限度减少人情干扰;制订了《翁源县巡察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即不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不准跑风漏气,不准打着巡察旗号办私事,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赠予的物品等10条规定,对可能影响巡察公正的事项划出红线,并逐一签订“巡察纪律承诺书”,从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作出庄重承诺,立好规矩。

三是强化监督。由县委巡察办和县纪委选派干部,成立巡察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组,明确督查内容事项,对督查对象不定期、不打招呼进行检查,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对巡察期间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遵守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全过程监。同时,建立约谈提醒机制,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组正副组长进行提醒谈话,传导压力,强化“有重大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意识,做到早警戒、勤提醒、常监督。

四是严格考评。探索建立《巡察组绩效考核办法》,从考核原则、内容依据、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各巡察组和全体巡察干部进行考核评比,内容包括巡察业务学习、执行纪律规定、巡察报告撰写、问题线索搜集、巡察问题整改五个方面,实行一轮一考评,一年一汇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对表现突出的巡察干部列入干部实绩档案;对表现差的列入干部考验性管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等。(翁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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