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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日期:2011-05-04 10:4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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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曲江区罗坑三级水力发电站党支部书记、站长王锡兰,组织委员、副站长刘东成私车公养等问题。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王锡兰先后8次单位报销私家车加油费共计2000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刘东成先后5次在单位报销私家车加油费共计1000元此外,201738月,王锡兰、刘东成还存在外出考察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的问题。2019年5月,王锡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东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翁源县江尾镇南塘村委会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2016年至2017年,南塘村委会27次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茶叶、米、油等土特产用于送礼,累计金额4169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成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19年6月,沈成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始兴县委讲师团副团长吕胜涛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4年5月,吕胜涛任始兴县顿岗镇组织委员期间,违规邀请单位下属、各村党支部书记以及所驻村的全体村干部等30余人参加本人的婚宴,并收受礼金共计2011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吕胜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问题中,有的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的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赠送土特产有的违规操办婚宴并收受礼金,且都是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当前,全市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做到越是假期节点,越要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的作风纪律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各类典型案例作为节前廉政教育重要内容,严抓严管、守土尽责,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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