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宣传 > 综合要闻

十三届韶关市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发表日期:2011-04-01 09:26: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字体: 打印此页
分享到: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市委决定派出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审计局、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档案馆、市社科联、市文联、市贸促会、韶关开放大学、粤北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韶关新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2024年4月上旬至7月上旬。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17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社科联)、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文联,联系电话: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贸促会、市第二人民医院、韶关新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编办、韶关开放大学、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档案馆、粤北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联系电话: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审计局、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中医院,联系电话: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
  信箱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东汝乡9号市委大楼318市委巡察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就上述问题来信来电来访或通过微信扫描“巡察监督平台”二维码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巡察监督平台
 
  中共韶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韶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