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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表日期:2011-05-04 15:0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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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办有关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县(市、区)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在及联系监督单位。

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此外,第七审查调查室加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全市反腐败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对外宣传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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