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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11-05-02 09:49: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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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0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以下简称市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察。2011-05-0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专题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务会每月定期听取研究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局长办公会随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
  (二)分解整改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根据提出的24个问题梳理83条任务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问题整改无遗漏全覆盖。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长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深刻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局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部门)负责人之间先后开展多轮谈心谈话,主动认领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对所有问题不回避、不敷衍,逐项落实,立行立改。通过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三)认真督促落实,强化成果运用。整改过程中践行“不能说不行、要说怎么办”和“严实深细快好”工作作风,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双管齐下,对我局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完善。同时,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涉及深层次制度规范的问题,建章立制,长期坚持,深入整改;对涉及整改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集体研究,加强指导,推进落实,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截至8月10日,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大方面24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心用情精准服务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强化服务保障还有差距
  1.关于“谋划新时代老干部工作措施还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根据2023年省、市组织部部长会议暨老干部局局长会议精神,对全年老干部工作进行部署。结合我市老干部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委老干部局贯彻实施党的二十大重要改革举措清单》,创新落实载体,让党的二十大精神落细落实。二是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分层分类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强化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依托市老干部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阵地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广东老干部”“韶关市老干部大学”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老同志听党话跟党走,邀请中共韶关市委党校教师为老同志作“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三是组织广大老干部参与“红霞增辉耀南粤”系列活动,开展“话传统、谈复兴、聚力量”专题调研。推动红色教育进课堂活动,组织离休干部到武江区东岗小学讲述亲身经历的革命故事,在中小学播放离休干部讲红色故事视频,引导广大老同志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中献智出力。
  2.关于“用心用情精准服务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2023年2月以来完善和更新118份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化服务信息台账,补充完善服务措施。二是结合离休干部现实困难和需求,开展送学上门、送组织生活上门、送政策上门等服务。三是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掌握老干部的情况变化,了解现实需求,2023年2月以来走访离休干部277人次。四是组织科室和工作站人员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认真反思,端正服务态度。
  3.关于“医疗保障服务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络沟通和信息共享,2023年2月1日与市四一九医院召开座谈会,3月23日与粤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粤北二院签订医疗协议,及时更新离休干部信息名册提供给各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对各工作站明确工作要求,定期检查服务情况,督促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三是联合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开展好“送医上门”服务,为每位纳入该项服务的离休干部完善健康档案,做好上门巡诊服务登记。四是加强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沟通联系,科学制定符合离休干部需求实际的“送医上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有关服务,真正做到基本信息清、健康状况清、困难情况清。
  (二)统筹推进强化党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有短板,攻坚克难精神有不足
  1.关于“落实关心关爱责任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走访慰问工作制度》(修订版),要求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按制度开展离休干部住院慰问工作,将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二是树立敬重关爱离休干部意识,加强与离休干部的日常沟通和联络,做好住院报备,做到住院事中与事后慰问相结合,充分利用服务站、医疗费用报销数据等,及时掌握离休干部情况变化。三是主动关心或走访探望长期住院的离休干部,详细了解离休干部的病情及需求,为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2.关于“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享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重新修改入学条件和程序,把控招生人数,杜绝超额招生现象发生。根据校区场地情况,适当增加热门班级招生学位210个,通过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拓宽老年教育覆盖面。二是优化报名方式,采取以线上报名为主,线下现场摇号为辅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完成老干部大学管理系统与非税系统对接,实现线上报名。通过课堂线下指导、公众号和班群线上宣传等形式,让老同志提前熟悉老干部大学管理系统报名流程。另一方面,将声乐班等热门专业预留部分学位,用于现场摇号报名,照顾70周岁及以上且不会用手机微信报名的老同志。三是严格落实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继续与教师签订规范的聘任合同,保障教师队伍权益。并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增强师资力量,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及人文关怀,充分了解教师的想法,降低教师更换频率。
  3.关于“履行服务老干部工作职责还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组织老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专题理论学习活动。二是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在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对老领导进行集中走访慰问,在生病住院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上门看望。
  (三)履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阵地建设管理能力有不足
  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清晰”的问题
  一是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双周讲坛”等平台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主体责任的认识。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的工作,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深刻剖析,并整改落实。
  2.关于“市老干部大学主动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市老干部大学图书室已于2023年2月底设立“党建读物专区”,并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至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讲故事》等书籍陈列于党建读物专区内。二是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2023年春季学期市老干部大学充分利用课前时间播放《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主题》等学习小视频,常态化开展“课前十分钟”思政课。3月7日举行2023年度春季开学班长培训会议暨思政课,持续提升思政教育学习力度。三是成立市老干部大学“思政教育讲师团”,邀请中共韶关市委党校老师为老同志作“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作风建设仍然存在短板,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不严
  关于“局领导班子抓作风建设在‘常’‘长’二字上恒心毅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认真核实情况,对涉事人员在厉行节约意识方面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读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有关情况报告。三是规范外出调研、慰问老干部等出差工作,今年4月制定《2023年市委老干部局调研工作指引》,明确调研时间安排、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重新修订《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走访慰问制度》,坚持实地调研结合日常走访慰问工作进行,避免扎堆重复。四是外出公务坚持轻车简从,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人数。使用公务车出行,严格执行《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并在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登记行程,实行全程GPS监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提前做好路线规划,尽量提前购买返程车票,不得随便改变出行路线。
  (二)在“为民服务意识树得还不牢,损害老年群体利益现象时有发生”方面
  关于“用心用情为老干部办实事办好事的意识不够强,对涉及老有所乐、老有所教工作监督不严”的问题
  一是规范收费项目名称,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参照省内部分市老干部大学做法,调整年度活动收费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活动人员、学员均按统一标准收取年度活动费,所收取金额通过非税缴费系统直接上缴市财政。二是对冒名顶替学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对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行政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市老干部大学从2023年2月开始,严格执行学员个人信息登记,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广泛宣传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意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存在廉洁风险
  1.关于“2018年至2021年,市老干部大学个别年度教师研讨会等活动无就餐环节,却出现就餐”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把控会议和活动的工作流程。二是2023年4月建立《韶关市老干部大学(韶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教学研讨活动工作制度》,明确教学研讨活动内容、组织方式等,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严格按照《韶关市老干部大学(韶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教学研讨活动工作制度》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事前做好活动实施方案,规范活动流程。四是要求财务人员加强日常学习,掌握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技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也有不严,个别车辆近两年时间定位系统失灵,统筹管理使用市老干部大学公车”的问题
  一是对一台公务车定位系统失灵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整改,目前已不存在定位系统失灵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所有公务用车按要求在“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进行申请使用,登记用车时间、用车人及行程地等信息,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并对行程进行全时监控。三是于2023年2月将统筹管理的一台公务车及相关管理使用台账全部移交市老干部大学,并按“谁使用谁管理”的要求督促该校制定执行有关制度。2023年2月该校印发《韶关市老干部大学(韶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并按制度执行。
  (四)资金资产监管较松懈,风险防控责任意识不够强
  1.关于“擅自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
  一是在2月19日局务会(扩大)会议上向各科室(部门)、市老干部大学重申规范列支专项经费的要求,强调要严格按照政策以及我局出台的财务制度列支专项经费,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规范合理。二是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预算申报的使用范围支出,不在范围内的坚决不支出。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的支出管理,支出时由经办人、审核人、科(室)负责人、会计、分管业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共同签名审核后拨付。
  2.关于“项目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问题,由第三方重新核实工程量,并由施工单位出具工程情况说明。二是严肃执纪,已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采取约谈方式进行了纪律教育,要求工作人员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市老干部大学对新华南校区在建项目开展自查,项目的预决算由第三方认真核实,强化风险防控责任意识,堵塞漏洞。四是局机关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分管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定期实地察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阅相关材料、提醒执行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管理,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3年2月制定《韶关市老干部大学(韶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修订《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防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完成对现有国有资产盘点,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粘贴固定资产标签。三是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并向局务会专题报告。四是于2023年4月底全面梳理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严格落实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办理好资产处置相关手续。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有落差,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佳
  1.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事决策制度》《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二是在局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均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出席,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全力维护班子团结和统一。三是在局务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事项时,均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在保证班子成员充分听取情况介绍、发表意见以及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使每一项决策合法、合理、合实情、合民意。
  2.关于“统筹党建资源发挥作用不够,局领导班子统筹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方面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2023年以来,全市共有20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评为第一批“六好”示范党支部。4月3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韶老通〔2023〕11号),开展第二批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通过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整体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市直单位中离退休党员在7人以上的68个单位,目前已有43个单独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方式,持续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单独设置工作。二是统筹资源,加强指导。2023年3月17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指导,引导各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活动。2023年4月23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我省若干措施,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韶关市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三是强化保障,为工作提供支撑。2023年5月4日,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韶老通〔2023〕12号),在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发放工作补贴的基础上,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副书记和委员发放工作补贴,增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11-05-02日举办市直和中省驻韶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
  3.关于“未能充分利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设置思想政治课程,深入细致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引导工作,发挥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今年4月市老干部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制定并实施《韶关市老干部大学(韶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开展“课前十分钟”思政课。每周安排“课前十分钟”思政课,通过宣讲理论、回忆党史、讲述故事、传唱红歌、观看微电影等多种形式,把思政教育融入课堂。二是组建思政课宣讲团,让老同志化身宣讲员,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和主要成果,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并深入老年人群体、社区、各中小学生群体,通过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进行深入浅出、生动鲜活的“红色宣讲活动”。三是今年4月邀请中共韶关市委党校老师为老同志作“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接下来每学年固定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政课、时事政治课、党课等,通过开展实践课堂(爱心志愿活动)、开办心理学课程、开拓校外红色课堂、思政大课堂、开展“增添正能量”系列活动等多元化方式,充分利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设置思想政治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指引工作。
  4.关于“学习贯彻党内重要法规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于2011-05-02日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由局主要负责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二是将学习党内法规等重要文件纳入《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要求中心组学习秘书及局务会服务人员提醒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对党内法规的学习研究不少于一次。三是已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部门)和直属单位配齐《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书籍,供学习使用。四是在本年度“双周讲坛”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部分重要党内法规。
  5.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制定了《中共韶关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机构及委员主要职责,规范议事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为贯彻落实省委老干部局对2023年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安排,2011-05-02日,局务会对今年全市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4月4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事宜。4月7日,局务会再次审议了《韶关市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5月17日举办市直和中省驻韶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邀请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和市委党校老师授课。
  (二)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关于“党建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2023年4月21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相关同志为局系统党务干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在职联络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规范“三会一课”。二是开展调研督导。2023年3月由局领导带队到局系统各党支部围绕“2022年四强党支部创建评估验收情况”开展分片调研监督工作,以巩固“四强”党支部创建成果为抓手,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完善制度保障,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扩大教育覆盖面。2011-05-02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送学上门、“云课堂”等方式,扩大学习覆盖面、增强实效性。3月24日,组织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老同志收看全国第16场离退休干部网上专题报告会;4月7日,为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征订《广东老干部政治理论读本》137份;2023年以来,“韶关市老干部大学”微信公众号推送理论学习文章25余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成立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局系统各支部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2023年2月底至3月中旬,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分别以支委会、党小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局领导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3.关于“党务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分析查摆原因,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023年2月底至3月初,局机关党委委员分别到各党支部开展分片联系调研督查工作。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日常传帮带等方式,提升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能力。促进支部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2011-05-02日,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相关同志为局系统党务干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在职联络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
  (三)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到位,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
  1.关于“廉政‘双签字’程序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组织人事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梳理制定《市委老干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示意图》,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三是在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和廉政意见“双签字”等规定,切实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2.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督促有关同志及时完成遗失证照的注销手续,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对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二是重新修订并印发《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出国(境)管理制度》,制定《市委老干部局新进人员和退休人员出国境有关事项告知书》,对新进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因私出国(境)政策文件精神,严明纪律,查核其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三是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账登记。2011-05-02日发函至市公安局,复核我局登记备案人员情况,确保报备人员信息比对全覆盖。四是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涉事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加强纪律教育。五是加强对市老干部大学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和指导,督促该校完成新进同志出国(境)信息登记备案,做到“应备尽备”,严肃出国(境)管理工作。
  3.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已按要求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局主要领导对涉事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对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的教育学习,按要求组织参加相关培训,严格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提醒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高质量完成年度集中填报等工作。
  第四方面问题,在聚焦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整改方面
  关于“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还存在部分工作整改进度滞后,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不平衡”等问题
  一是始兴县老干部大学已于2011-05-02日投入使用,我市市县两级老干部(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超过6.5万平方米,县级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全面达标。二是新丰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均已于5月上旬经县委常委会研究明确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三是结合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局财务制度和走访慰问制度,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不能报销。四是对2021年以来慰问报销单进行了清查,对佐证材料不全的单据按要求进行了补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积极推动我市老干部工作不断做优、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理论武装,持续夯实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巡察整改的重中之重,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夯实持续整改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高标准站位,切实抓好持续整改。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以上率下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衔接。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还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方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三)加强成果转化,不断提升整改实效。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市委“363”工作安排,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努力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完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作用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切实用整改工作的成效引领我市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用我市老干部工作发展的成果检验整改的实际成效。
  (四)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更加坚决地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2楼223室;邮政编码:512001。
 
  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
  2011-05-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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