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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11-05-03 09:28: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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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2022年12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1-05-0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水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切实端正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市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推进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水务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集中整改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推进整改全局工作或具体问题的整改。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科室、下属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研究分析,细化任务分工。在认真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市水务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工作台账,按账管理、按账推进,确保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注重举一反三、及时建章立制。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水务局党组不仅就事论事,解决突出问题,还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主动补短板、强弱项。共制定修订制度15个,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敏感性还不强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学习,持续加强对“三农”工作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二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局党组分别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等,充分认识水利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用理论指导实践。
  2.针对未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责任制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内法规学习,将相关学习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引导干部充分利用现有学习平台学习党内法规相关理论。局党组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开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知识学习。二是加强对执行党内法规落实情况监督,要求局党组成员将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总结,形成带头执行党内法规制度、遵守法规、捍卫法规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各科室、各单位以及各党支部的监督,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执行党内法规责任制贯彻到业务工作全过程,结合今年的工作要求,紧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旱灾害防御、小水电清理整改等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有效落实。
  3.针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小型水库建设问题:经梳理,韶关市应注册小型水库60宗。我局以《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完成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的通知》(韶水〔2023〕23号)要求电站水库尽快完成监测设施安装,目前,已有29宗已安装雨水情“三要素”监测设施(此项工作为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之一)、4宗正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进度较为缓慢主要是电站基础资料不齐导致)。我局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年底全面完成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2)针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和资金管理。在以后的预算年度内依照《省级组织实施水利项目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做好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分配、预算执行及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二是加强审核和全过程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审议乡村振兴资金储备项目,通过局网站公开我局涉农资金分配下达情况。三是强化监督。加强对水利项目资金、计划执行的监管,加强水利建设计划执行调度,今年以来召开1次调度会议,通报3次全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局党组2次专题研究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工作。
  4.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科学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加强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韶关市水务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在2022年底至2023年的党组会上,局党组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会前对有关材料进行充分酝酿和把关。会中严格落实好集体决策各项程序,党组书记在集体决策中充分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建议,对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会后及时形成纪要,并对纪要进行审核把关,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执行党组各项决议。二是针对局党组先后两次研究农村饮用水工程,只听取进度汇报,未研究存在问题的现象,局党组多次专题听取韶关市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存在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5.针对民生实事工程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指导各县(市、区)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要求各县(市、区)编制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方案,截至目前,我市10个县(市、区)均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其中6个县(市、区)已通过县级政府同意并印发。二是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以本地国有自来水公司或县属国企等为依托,实现县域统管和专业化运作,提升运营管护水平。其中,武江区以部分市郊农村为试点,将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维护服务统一交由市水投公司实施,实行城市供水与农村供水“同网、同价、同服务”,管护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有效解决建后管理问题;南雄市全面回购24家供水规模300吨/天(含)以上私营水厂,交由南雄市属国有公司(南雄市绿色林业投资公司)进行统管。
  (二)履行职责使命存在不足,新阶段推进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扎实问题
  6.针对业务主管部门职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乳源县乳城镇岭溪供水工程已重新选址按照设计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现该项目已顺利建成使用。我局今后将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主管部门职责。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水利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多次召开视频会议和通过双周讲坛加强对业务部门及各县(市、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教育,压实责任到人。二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全面加强项目入库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审核,针对进度不理想的项目及时开展现场调研,现场研究调度解决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已调整更新的数字财政系统要求填写录入项目库。四是严格按照《省级组织实施水利项目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市县统筹实施水利项目省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省级涉农资金统筹融合工作指引》和涉农资金有关法规、政策,做好项目管理,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储备、资金使用、预算执行及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7.针对对涉农资金的分配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级组织实施水利项目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市县统筹实施水利项目省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让各县(市、区)知悉涉农资金管理要求。二是科学、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预算资金审批范围和程序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2〕101号)有关规定,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资金文件时,根据省水利厅文件精神和指令性分配计划,督促各业务科室尽快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科学起草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三是积极主动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工作。上级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主动沟通市财政局,录入“数字财政”系统,以便尽快分解和下达资金。2023年已分配下达了136个项目,已分配资金22011-05万元,中省资金均能及时足额下达。
  8.针对行政执法偏软的问题。
  一是强化日常执法巡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68台次,执法人员276人次,开展节假日和夜间执法巡查13次,巡查河道940公里。二是加强村民自建房屋用砂管理。我局下发了《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做好村民自建房屋用砂采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村民自建房屋用砂工作流程,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防止发生非法采砂行为。三是指导浈江区、曲江区、仁化县、南雄市水务局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宗。下发《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河道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函》,要求曲江区水务局加强对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的执法巡查,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四是调查核实群众投诉。今年以来,我局接到涉及非法采砂舆情、线索7宗,经核查,2宗属实,5宗不属实,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核查和答复。五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日常执法巡查。今年以来,市本级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巡查24次,巡查生产建设项目13个。严格按照《韶关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及水政执法协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与水政执法协作。六是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今年以来,市本级共征收水资源费1170万元,做到应收尽收,依法征收,没有发生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水资源费的问题。
  9.针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意识不强和韧劲不足的问题。
  一是继续跟踪2022年安全监测设施检查专项工作、水库泄洪设施检测检查专项工作、水库险情及隐患排查专项工作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整改,结合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2025年前全面完成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年底前完成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二是开展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023年我市有9宗病险水库列入省、市民生实事除险加固计划,要求年底完成工程建设。三是成立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四是开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工作。①对各县(市、区)开展抽查,并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逐库开展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的检查。②针对曲江区廻龙水库的问题,我局对该水库进行了检查,溢洪道泄洪口损坏已修复,溢洪道附近的渔网、拦鱼栅已拆除,并督促曲江区水务局、乌石镇政府对水库管养房脏乱差问题完成整改,目前管理房已放置了防汛材料、档案柜等办公室设备。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党组抓作风建设不严不实,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
  10.针对调研走形变味的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印发《韶关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分片联系调研工作方案》,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的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列出了调研题目,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展相关课题的调研,改进了调研的方式方法。二是严抓作风建设,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按照实际需要开展调研,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实、做足、做细、深入调研,工作中多到基层一线,主动靠前,做到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督查,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把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提高能力本领,作为实干的着眼点。
  (二)缺乏人民至上的情怀,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够重视问题
  11.针对为民解难事不用心的问题。
  一是为彻底解决沙溪镇饮水问题,我局督促指导曲江区将城区管网扩展到沙溪镇,纳入“西南片乡镇供水工程”项目的规划,供水水源为曲江区演山水厂。二是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进行批复,建设主体为曲江区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通过了2023年的专项债券申请发债。通过专家评审后,完成了初步设计的有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以及有关施工招标的准备工作,债券资金下达后即可实施施工,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沙溪镇居民饮水问题。
  12.针对对待群众所急所盼拖延应付的问题。
  一是古市镇修仁村已纳入南雄市苍石水厂供水范围,苍石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于2020年6月开始施工,包括水厂管理楼、清水池、沉淀池、鼓风机房、加药间、变电站、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等主体结构,日供水可达3万吨,能满足约26万人的用水需求。南雄市苍石水厂已于2022年10月正式供水给古市镇、全安镇等地一万余户居民,当地群众已用上稳定、安全、放心的自来水。二是举一反三,我局针对群众反映的农村供水有关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督促相关单位、人员对照台账整改销号,确保闭环管理。
  (三)规矩意识弱化,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3.针对涉嫌变相增配公务用车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韶关市水务局公务租车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租车的情形、租用车辆标准等内容,规范租车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租用公务用车的审批手续,所有租车必须经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租用。三是租用公务用车费用严格执行“一次一结”的规定,对租用公务用车进行严格把关,从严控制。
  14.针对违规开支“三公”经费的问题。
  一是按规定开支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都列入了部门决算的三公经费中,其他交通费用列支的是公务交通补贴。二是水政支队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出行,减少用车频次,降低公务用车维修及维护费。
  (四)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管控问题
  15.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韶关市水务局内控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开和备案管理环节的相关要求,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严格落实服务类项目采购验收规定,未办理验收手续的项目不予支付采购费用。2023年以来,我局开展了1宗政府采购,按规定办理了验收手续。
  16.针对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一是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教育,整改期间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省水利厅组织水利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班、全市工会经审工作业务培训班、2023年度内部审计培训班、《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审计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全面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资金管理意识,规范资金支付手续,避免财政审计问题风险,做好资金绩效考核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韶关市水务局财务及报账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强化本单位财会人员的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堵住财务管理漏洞,防范财务风险。三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求各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使用专项资金,避免用于其他用途;实行专账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统一口径,规范核算。
  17.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立行立改,再次全面自查自纠全局管理范围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包含2021年下发至县(市、区)的10套三防指挥终端,目前已完成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及时补充录入其余两个项目合计133.56万元为固定资产。
  18.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教育,组织参加了省厅水利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班、全市工会经审业务培训班、内部审计培训班、《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审计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全面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的财务支出手续,防范审计风险,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在整改期间通过“双周讲坛”、党日活动等、组织业务培训,全面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韶关市水务局财务及报账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三是按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工会经费。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原则和“零基预算”的要求,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情况,将收执罚单位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目前,已加快政府采购项目手续办理,均能保障采购项目及时履行验收手续,并及时足额计提2022年、2023年工会经费。
  19.针对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失于监管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重新复核项目建设内容进度,规范落实项目建设变更、支付等手续,跟踪督促工程按时完工。二是要求相关科室组织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水利财务管理业务等培训,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利用“双周讲坛”等活动,进一步学习《省级组织实施水利项目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韶关市水务局财务及报账管理制度》等内容,强化全体干部规矩意识。四是进一步加强通报督查力度。全面加强对全口径水利建设项目的申报、资金支付、绩效考核全流程管理,印发全市水利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支付情况通报5期,召开3次调度会推动项目建设,每月至少1次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前往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调研,相关业务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3次前往项目现场调研;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实施每月通报、每月调度、不定期督查制度。五是严格执行相关财政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一)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淡薄,谋划落实党建工作不认真问题
  20.针对党建责任未能压实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认真落实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的要求并长期坚持,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5月专题研究了党建,由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对我局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和研究,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也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发言。二是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水务党建考核实施方案,方案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7个方面对党建工作内容、要点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实施方式方法,明确工作事项的具体责任及落实要求。三是加强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各项要求,定期由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对政治学习、思想建设、发展党员事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党费自查情况、“四强”党支部创建情况、重要活动期间走访慰问、建党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评先评优推荐、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党内重要事项开展集体决议,在集体决策中充分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建议,对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真正体现领导把关作用。
  2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提高党性修养、按时缴纳党费。二是加强对党建活动经费的支付管理,严格按照《韶关市水务局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开支,明确指出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进行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和阵地建设等。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机关党委安排专人负责,每一笔党建活动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经费审批程序,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开支,需报机关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报账。报账票据要确保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规范,每一笔支出都要填制《韶关市水务局支付审批单》,注明支付内容、金额、事项,申请科室(党支部)加盖公章,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由局财务审计科审核,最后经项目支出分管领导审批支付,确保支付程序、支付内容符合规定。截止目前,我局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兼职党务干部的业务指导,及时完善了发展党员相关资料,对于在今年3月到期换届的党支部及时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对新上任的党支部委员进行业务工作指导,选送相关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班,并要求在会后对学习内容进行复习吃透,结合日常党务工作加强练习,真正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哺于理论,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2022年局领导干部均严格按要求落实了双重组织生活会,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普通党员参与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及时跟进并监督到位,加强了对党支部民主评议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对各党支部2022年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把关,积极发挥评议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够严格问题
  23.针对党组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压实党组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组织人事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强化人事干部对选人用人工作业务的理解和把握。二是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人事干部再次认真梳理我局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凡提四必”。三是以“双周讲坛”的方式,由人事科为全局干部讲解《韶关市水务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增强人事干部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也强化干部职工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24.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有关要求,重新修订《韶关市水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二是组织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韶关市水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针对登记备案和证照管理、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流程以及纪律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并强调了相关制度的纪律与责任。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集中统一保管的出国(境)证照进行自查。经查,未将个人因私出国(境)证照上缴单位集中统一保管有3人,其中:1人于2022年9月将已遗失的个人因私出国(境)证照注销,2人于2022年9月将个人因私出国(境)证照交单位统一保管。原转企改制到其他单位工作的9人,已于2022年8月撤销备案信息。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未能扛牢,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25.针对认识理解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由局领导领学,组织局党组成员和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在局党组会上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在今年的第4次党组会上,由局党组书记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第10次党组会上,由局党组书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其他局党组成员领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二是要求党组成员个人加强自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涵,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认真研究部署了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党组成员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当好示范表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和水利事业发展各方面,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26.针对主体责任抓而不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局党组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根据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修改完善了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的学习教育,坚持办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其他党组成员负责落实分管范围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和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四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27.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前往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区的倡廉展厅和反腐展厅,尤其是水利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把被查出的本系统的案件作为“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给前来参观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组织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以上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明纪,以案为鉴,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集中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对分管科室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逐一进行了谈话,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共谈话17人,通过层层传达压力,面对面的谈话提醒,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
  28.针对职能发挥有缺位的问题。
  一是机关纪委以多种方式抓实纪律教育,通过手机短信、政务微信群等形式,坚持节假日向干部职工推送廉政警句,及时转发或通报有关案件情况,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二是机关纪委委员、书记分别利用党课、“双周讲坛”等形式,为党员干部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三是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增强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四是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每周召开机关纪委集中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展开深入学习、充分研讨,切实提高纪委委员开展纪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方面问题,聚焦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整改问题
  局党组对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不够,整改停留在表面,部分问题督促落实不到位问题
  29.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认真落实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反思,结合职能责任抓好分管领域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整改落实任务。在党组会上重点对主体责任内容进行研究,明确党组书记、各党组成员的具体职责,修订并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局党组加强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跟踪落实,党组会上听取韶关市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有关情况汇报,进一步加强整改事项落实情况监督。三是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部署。
  30.针对巡察整改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上认真抓好各类学习,2022年10月学习《习近平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今年以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由局党组书记领学,其他党组成员交流发言,形成学习研讨心得,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为实现中国梦筑牢共同思想基础,切实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为实现中国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今年在3次党组会上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因人员调整,我局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再次进行了领导分工,明确了负责领导,具体负责科室和联系人,压实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都要加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三是严格要求局党组成员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经自查,2022年各党组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包含了意识形态的内容,以后将长期坚持、定期检查。
  31.针对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担当,切实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科学制定整改计划,积极组织力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审计整改。二是切实履行职责,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按规定拨付资金,有效推进专项债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加强监管。三是夯实任务,标本兼治。按照《韶关市水务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加强成因分析,加强联动、分解任务、抓紧落实、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高审计整改到位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持续强化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意识,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从严选拔、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
  (三)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用好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四)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定周期计划,加强跟踪问效,不断完善长效制度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邮政邮箱;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邮政编码512026。
 
中共韶关市水务局党组
2011-05-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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