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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11-05-05 09:25: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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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2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国资委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1-05-0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韶关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市国资委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切实抓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研究制定《中共韶关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市国资委党委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国资委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具体工作。市国资委党委书记陈树川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委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2011-05-05日陈树川同志主持召开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领党委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围绕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国资委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召开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专题会议、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盘活资产和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工作专题会议,编制《市国资委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简报》,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管理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
  1.针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韶关市国资系统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党委会1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党建考核、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促进政治理论学习往实里走。
  二是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全市国资系统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举办3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培训市国资系统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约220人;举办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著作选读》专题宣讲会,培训党员139人;利用“国资e学”平台开展线上学习,1183人完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培训班课程。
  2.针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市属国企重组整合。市交旅集团已完成旅投公司章程修订及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市旅投公司已变更为市交旅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51%股权),原下属子公司、人员、业务已由市交旅集团管理和承接。
  二是开展“三无”空壳公司清退行动。2023年3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三无”空壳公司清退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清退范围、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完成标准及保障措施。截止目前,已完成16家企业的清理退出工作。
  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改革任务。印发《市国资委2023年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提出23条改革任务措施。组织召开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专题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属国企改革工作的部署,确保各项深化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并在短期内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监管”等8项改革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基本完成,“盘活闲置、低效资产”等6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组织涉密人员通过线上线下进行保密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下发《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部署和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6月,市国资委副主任带队前往工贸集团、交旅集团、城投集团、水投集团、金财集团、公汽公司,就企业网络安全工作保障机制进行督导调研,督促企业不断完善网络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有不足
  1.针对推动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督促市属企业提高空置物业招商力度。督促市城投集团通过优化广告宣传手段,持续加大对韶关综合客运枢纽一期招商力度。
  二是大力开展低效闲置资产盘活行动。全面组织各监管企业梳理低效、闲置国有资产情况,深入开展国有资产盘活行动。印发《关于开展市属国资监管企业闲置、低效资产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市属国资监管企业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市属国资监管企业首批闲置、低效资产分类盘活任务目标分解表〉的通知》等,通过转让、租赁、招商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盘活资产,并将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2.针对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不足问题
  一是提高经济类指标的考核权重。将反映市场竞争类企业盈利能力、创收能力的净利润,以及反映公益基础类企业成本管控、运营效率的成本费用占比、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等经济类指标,在企业负责人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权重提高到50%以上。
  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开展工作。结合各企业实际,将数据产业平台发展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智慧停车项目、县县通和城燃供气工程、整合城燃企业项目、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熔剂矿项目、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供水工程、整合韶关旅游资源项目、国储林项目等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点内容。
  3.针对推进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适时开展调度,及时解决难点堵点。5月,市国资委组织召开了盘活资产和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工作专题会议,开展第一季度价值化工作总结和第二季度项目调度工作。督促和指导各企业加大盘活资源资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压实各监管企业推进责任。制定2023年市属国资监管企业推进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任务清单,督促和指导各企业加快推进18个计划投资项目落地见效,做到每个月汇总情况,每个季度向市政府报告进度,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将推进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三是深入学习取经,拓宽工作思路。调研学习惠州市属国企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先进经验;前往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调研和学习企业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的优秀做法,制定及印发我市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多轮对接粤海集团学习企业管理先进经验,探索双方在韶合作推进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
  四是推进精准管理,规范国资引领。按照“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的原则,制定了《韶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试行)》,审批事项调整为备案事项6项,取消事项3项,下放事项4项,全面激发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监管企业活力。
  五是科学精准发力,各大领域初见成效。在矿产资源、土地开发、能源开发、林业资源、城市资源方面抓紧推动项目落地。截至目前,垦造水田项目共完成立项面积共7572亩,累计完成投资1.93亿元,已通过省级审核面积109亩;已通过市级验收790亩;已通过县级验收面积1513亩;正在施工面积4218亩。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欠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够到位
  1.针对研判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监管。市国资委已建立企业债务监测机制,要求企业每月报送资金收支计划、到期债务清单。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到期债务本息的还款资金来源,特别是要提前落实大额到期债务本息的还款资金。对未能及时偿付金融机构贷款发生债务危机的企业,扣减该企业负责人当年全部绩效(含归属当年度的任期激励)。
  二是实行资产负债率“三线”管理。研究出台关于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率“三线”管理的意见,明确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率基准线、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并指导监管企业在2023年12月底前制定重点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基准线、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并将资产负债率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三是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把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开展“三无”空壳公司清退行动降低无效管理成本,作为2023年的重要工作并纳入企业负责人考核目标,并将此任务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2.针对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妥善处理公汽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市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作出相关工作部署,通过现场督导、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约谈公汽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要求企业强化追责工作,并依法处理涉事人员8名。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督促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作风建设重视不足,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党史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
  一是加强考核监督。坚持把党史作为日常必修课、常修课,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2023年国企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明确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不断压实党组织党史学习责任。
  二是立行立改,抓好工作落实。在4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要求领导班子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时,多从思想上、作风上、政治上查找自身问题,做到坚决杜绝他人代笔、照抄照搬的问题。
  2.针对“三示三书”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对监管企业中任领导班子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梳理,建立动态台账,目前已向8名任职时间较长以及负责财务、工程重点领域的领导成员发放《勤廉提示》。
  二是在企业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落实“三示三书”制度,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提醒,已发出任职提示2份。
  三是根据“三示三书”不同类型的实施对象和不同类型的实施情形,分门别类做好台账,及时跟踪管理,并落实函询、提醒、诫勉、约谈等工作。
  3.针对下属国企作风亟待提升问题
  一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6月,市国资委办公室到各企业开展实地检查,了解企业发文流程及会议安排情况,形成调查结果。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做到“能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持续提升办文办会工作质效。
  二是开展“总部去机关化”专项整改工作。围绕解决总部管理过宽过细、管理层级不清晰;职能交叉不分、机构设置不合理;决策审批繁琐、内部协同效率低;管理方式守旧、信息化程度低;管理观念尚未转变、行政作风色彩重;行政级别化突出、市场化意识不强六大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目前各监管企业已根据自身情况,上报整改实施方案。市国资委已建立工作联系报送机制,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并把各企业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情况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监督检查、考核,适时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计划今年底全面整改完成。
  (二)敢于担当的意识不强,主动回应民生关切有不足
  1.针对市国资委党委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深入分析原因,针对性解决群众投诉问题。通过自查分析,群众投诉主要集中在水投集团,其中工程施工噪音约占20%,施工工期时间长约占30%,施工期间造成交通堵塞约占20%,客服乱收费(水表空转、开停表费用)约占20%。其他约占10%。针对上述情况,市国资委已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严格作业时间、上下班高峰期间安排交通疏导员对交通进行疏导、改进服务窗口工作、加强与群众解释沟通等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
  二是建立重要事项督办制度和舆情处置机制。明确重要监管事项范围,并进行台账管理,定期对监管企业落实督导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已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和舆情排查处置清单,及时跟踪督办、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三)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不够坚定,维护群众利益的主动性不够
  1.针对下属企业在开展垦造水田项目中存在有关指标超标问题
  一是严格检测,确保垦造水田用土符合标准。根据市金财集团外部董事提出的在垦造水田项目可能存在部分指标超标问题,市国资委及市金财集团及时研判,高度重视,立即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寻找客土源并严格检测,目前已通过市级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出现危害群众健康的不良后果。
  二是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事前科学合理进行垦造水田项目选址,加大实地勘察力度,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地块;事中加强过程管理,扎实开展项目土壤检测工作,确保已开展垦造项目复查土壤全部指标不超标;事后严格复核验收,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2.针对下属企业大南华项目洪水外溢致群众受灾问题
  一是快速响应,妥善处理灾后事宜。督促市城投集团做好相关工作,联合曲江区政府与投诉的受灾群众做好解释工作,配合做好后续相关事宜处理,完成受灾区域全面清扫、消杀工作,形成《关于大南华项目6.6拦污栅堵塞致洪水外溢调查情况报告》。
  二是加强值班值守,防患于未然。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加强值班值守并完善现场管理,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并上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三是捐助善款,协助灾后重建工作。考虑到本次洪灾属“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受灾范围广,超出河道拦污栅的承受范围,导致村民和企业都受到一定影响。5月,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市城投集团增加100万元计划外捐赠支出,定向捐赠至马坝镇政府用于南华村委及群众扶贫济困、乡村振兴及灾后重建。
  (四)管党治党不够严实,违反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针对违规使用专项经费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准确分析问题根源。经核查,在2021年编制预算时,由于财务人员缺乏对外部董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认识、缺乏预算编制经验,没有对培训项目单独设立项目库并上报财政局审批,导致费用支出不规范。
  二是加强学习,充实专业财务人员队伍。组织财务人员对外部董事经费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聘,聘请了一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中级会计师、中级税务师职称的外部董事,聘请一名具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专职会计,充实财务管理人员队伍。
  2.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退还违规差旅费。根据差旅费相关文件规定,对2019年至今的差旅费报销单据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将超额报销的费用全部退还到市国资零余额账户。
  二是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通过“双周讲坛”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讲解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和工作流程,明确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财务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增强财务人员力量,从严审核差旅费。5月已通过公开招聘一名财务会计人员。要求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不予报销,确保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落到实处。
  3.针对下属国企“关键少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建立市国资委机关及各监管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并更新个人事项报告。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相关文件,召开国资监管工作会议,对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
  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醒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组织机关党员和各监管企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五)资金资产管理缺位,重点领域及内控方面风险较大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清查,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对未报废资产进行财务处理,对未做固定资产登记的资产进行补录登记。
  二是建立健全《韶关市国资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市国资委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盘亏资产的处理办法,为市国资委机关资产清查提供制度保障。
  2.针对资金拨付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及时补充相关材料。组织财务人员对2019年以来的凭证进行自查,查漏补缺,规范原始凭证的装订。对责任人进行口头教育,调整工作岗位。
  二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财务制度进行学习,明确财务拨付的流程、凭证装订的要求,做到拨付流程零差错,原始凭证零遗漏。邀请市国资委外部董事、财务总监着重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授课,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谁审核谁负责”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付款,确保每笔财政资金的支付程序安全、规范。
  3.针对项目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明确投资项目的“红线”“底线”。修订《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投资负面清单》,做到守住底线,不触红线。根据各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2023年度重点项目等,将企业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纳入2023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
  二是建立韶关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利用数据平台系统收集企业项目信息,督促和指导企业做好年度投资项目的报送,目前该平台已上线使用。
  三是督促责任企业严格按照招投标的规定开展项目。督促市水投集团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开招标,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及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建工作引领认识不够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压力传导不足
  1.针对不重视国企党委换届工作问题
  2023年3月市委组织部已新任命1名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待城投集团党委、工贸集团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到位后,指导企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2.针对对国企党建工作指导不足问题
  一是向组织部门推荐“好干部”。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二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国企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具体要求和工作任务。梳理各监管企业下属子公司党建写入公司章程的完成情况,并形成台账清单。
  3.针对督促检查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以考促改。开展全市国资系统2022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严格检查会议记录,着重检查讨论事项有无具体内容和表决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扣分和工作提醒。督促企业及时上报半年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层层压实党建责任。
  二是规范基础党务工作,加强党建工作交流。制定全市国资系统基层党务工作指引,对会议记录作出明确要求和规范性说明。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由优秀党务工作者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主题党日和群团工作经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党务规范工作清单、国有企业宣传工作等主题进行专题分享,现场交流企业间好的经验做法,促进企业间互学互鉴共促进。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亟待提升
  1.针对指导国有企业推行竞争上岗不力问题
  一是督促交旅集团开展竞聘上岗自查。交旅集团全面组织对下属企业开展竞聘上岗工作的自查。组织学习《韶关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等选人用人相关条例,对集团本部、下属企业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交叉检查,相互促进,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是全面实行市属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印发了《韶关市国资系统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修订)》。目前,正积极推动各监管企业以职位竞争和资格竞争相结合、提高参与人数竞争比例等方式,有序开展各空缺岗位的竞争上岗工作。截至6月底,各监管企业共有80名中层管理人员通过竞争上岗履新,33名原中层管理人员“落选”,竞争上岗选拔率占比73%。
  三是加强对监管企业竞争上岗全流程的监督指导。监管企业需将竞争上岗的岗位报市国资委党委审核备案,再由市国资委指导企业组织实施。扩大竞争上岗范围,监管企业内部无合适人选的,将竞岗范围扩大至全市国资系统或直接进行市场化公开选聘。
  2.针对激励和约束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容错免责制度机制。修订完善《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提振全市国资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建立澄清机制和关心关爱机制。对涉及容错免责的经营管理人员加强跟踪回访,及时掌握思想动态。
  二是完善市属国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机制。执行工资总额与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等经济效益指标挂钩的薪酬考核及调整机制。5月,已指导督促各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完成了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
  三是不断提升国企领导班子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收入占比。按照强化激励约束原则,市国资委调整细化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和薪酬考核办法的指标,将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和低效无效资产盘活率列为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直接挂钩,其中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已全部纳入绩效考核。
  四是落实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督促各监管企业科学制定任期指标,全面完成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工作。目前,市属企业已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各集团和子公司经理层成员共签订契约131人。
  3.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严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召开党委会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集中学习。2023年5月,组织市国资委机关干部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
  二是组织开展会议记录规范性专题学习。通过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开展“党务工作微课堂”,邀请城投集团党务工作者对会议记录进行内容讲解、经验分享、案例分析、现场交流,提高会议记录的质量。
  (三)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廉洁风险凸显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一是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书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韶关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国资系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聚焦近年来发生在国资国企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及风险点,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等方面的监督,切实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本年度市国资委领导班子调研各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落实每年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要求。
  三是扎实开展干部廉政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按照“应建尽建、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的原则,对市国资委机关15名干部的廉政档案进了整理归档,充分发挥了廉政档案作为监督提拔干部的“体检表”作用,大大促进了机关干部清正廉洁履职。
  2.针对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将“开展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情况自查”工作作为机关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市直机关制定的有关意见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调研报告。同时,将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市国资系统年度考核体系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细。
  二是多措并举,充分检验党内法规学习成效。以“三会一课”“双周讲坛”“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为依托,采取“理论学习+交流研讨+知识测试”的学习模式,今年以来,共开展党内法规相关内容学习11次,参与学习人数约220人次,着力提高机关干部对党内法规的认识执行意识。
  3.针对对下属国企纪律教育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精心筹划、高位部署。制定全市国资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教育对象、总体部署及工作要求。召开全市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暨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要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纪律教育学习月为契机,全面检视梳理问题,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将活动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动力效能。
  二是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一方面,以“韶关国资”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向广大党员推送党风廉政的理论知识、警示课堂和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前往韶关监狱、市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参观,通过图文影像、案例展示、现身说法等形式,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廉洁从业。
  三是深化以案促改。组织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廉政教育大会,全市国资系统中层副职以上党员干部共计250余人参会。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在会上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并通报了近两年发生在国资国企中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下发《关于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向基层一线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廉洁底线。
  4.针对提醒谈话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任前谈话制度。每季度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上报谈话提醒统计表和警诫谈话统计表,做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谈话。
  二是对2023年新提拔的机关干部和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均已开展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对落实决策部署不力、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约谈,切实将“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四方面问题,在聚焦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一)督促国企追收借款效果不佳
  1.针对督促国企追收借款效果不佳问题
  持续跟踪案情,监督压实追款责任。将市保安公司追收借款工作纳入市交旅集团2023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要求市交旅集团每季度报送市保安公司追收借款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计划定期到企业了解追收进展情况及指导追收工作。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提供案件有关资料信息。
  2.针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仍有不足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5月,召开全市国资系统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专题会议,提前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提质增效夯实债务风险防控基础。
  二是压减企业融资成本。督促企业充分利用目前相对宽松的融资政策,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使用低利率的借款置换高利率的存量负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国资国企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破解瓶颈问题和突出问题,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11-73594030;电子邮箱:knlegggeplav@qq.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16号;邮政编码:512099。
  
中共韶关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1-05-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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